通知公告

体育总局武术中心关于2024年全国武术传承发展交流大会推介申办的公告

2024-08-06

阅读次数:44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武术活动承办组织工作,提高活动质量,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优势,我中心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全社会以申办形式征集2024年全国武术传承发展交流大会承办单位,欢迎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踊跃申办相关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办活动名录和推介书

详见附件1《2024年全国武术传承发展交流大会推介书》。

二、申办条件及要求

(一)申办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

(二)申办单位须具有承接大会活动的能力、资质及具备承接活动的一切条件。

1.申办单位须为具有承办体育活动许可的独立法人资质的机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申办单位须在人员、场地、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大会活动运营的专业能力。

3.申办单位应保证有能力按承办计划提供合格的大会活动所需的场地、器材等。

4.申办单位应有协调安排与大会活动规模相适应的交通、食宿、会场等条件的能力。

5.各项大会活动所需经费的不足部分由申办单位自筹解决。申办单位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金来承担大会活动运营。

(三)申办单位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和记录。

(四)申办单位名称须与签订大会活动协议单位名称、接收经费单位名称一致,申办单位还应具备开具正规发票的资质。

(五)申办单位获得大会活动的承办权后,不得将承办权移交给第三方。

三、申办材料

(一)大会举办地所在省级武术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单位的支持函。

(二)详细填写附件2《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传承发展交流大会申办书》。

(三)资质证明文件(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无不良记录声明书(3年内应无人员伤亡、食品安全等重大公共安全事故记录),需加盖公章;

3.收缴经费(活动经费、参会队伍食宿费)使用账户信息;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申办企业须提供);

5.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申办企业须提供);

6.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申办企业须提供)。

四、申办时间

请申办单位于2024年8月21日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邮寄至体育总局武术中心武术研究和反兴奋剂部,电子版发送至部门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一)申办时间截止后,通过评审产生拟承办单位,面向社会公示,签订承办协议,约定合作双方权利义务。

(二)承办单位根据大会规模及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研究院、中国武术协会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缴纳相应的指导和服务费。

(三)申办单位可登陆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官网查询。

(四)本次申报工作的解释权归属体育总局武术中心所有。

六、联系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研究和反兴奋剂部

联系人:陈晓卉

电 话:(010)64912437

邮  箱:wushuyanjiuyuan@126.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附件:1.2024年全国武术传承发展交流大会推介书

附件:2.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传承发展交流大会申办书


体育总局武术中心

2024年8月5日